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邓州市十林、张村项目区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04 17: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QX1520245
1、招标条件
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邓州市十林、张村项目区工程已经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财政厅以“豫水计[2015]42号文”及“豫财农[2015]26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邓州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邓州市十林、张村项目区工程;
2.2项目概况:规划治理河流为北得子河及南得子河,治理河道总长度20.5㎞,其中:南得子河杨楼村(21+863.2)~路庄村(18+863.2),治理段长3㎞;北得子河两河口村(0+000)~北岗村(17+500),治理段长17.5㎞。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3.13㎞,护岸0.86㎞,新修人行步道1.2㎞,拆除重建桥梁2座,拆除重建溢流堰4座,新建溢流堰1座。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5个施工标和1个监理标;
施工1标:孟营溢流堰及清淤和13+360-13+460段岸坡整治;
施工2标:李洼溢流堰及清淤和9+540-9+400段岸坡整治;
施工3标:程营西溢流堰;
施工4标:程营中溢流堰及清淤和7+540-7+730段岸坡整治;
施工5标:高家溢流堰、高刘桥、赵家桥及清淤和南得子河垃圾清运;
监理标段:该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5 工期要求:9个月;
2.6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1-5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2012年12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水利工程施工经验;(5)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6)拟任项目经理、企业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2012年12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企业信誉良好。(8)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以来资产负债率平均不高于70%,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9)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以网上公示为准);(10)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11)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3.2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拟投入本工程监理工程师至少5人,监理人员中至少5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水利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2012年12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水利工程方面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5)2012年12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方面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6)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以来资产负债率平均不高于70%,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7)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以网上公示为准);(8)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9)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在邓州七福假日酒店(邓州市三贤路106号雪阳集团南隔墙)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施工标报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本人携带身份证参加,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登记)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业绩;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企业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审计报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
4.3监理标报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总监本人携带身份证参加,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登记)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身份证、总监理岗位证书、职称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业绩;监理工程师证书;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审计报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
备注:以上证件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两份。
4.4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0元/标段、图纸另计,监理标售价10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月26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新郑市龙湖镇泰山路与鸿鹄路交叉口龙泊圣地度假村内200米居易度假酒店三楼三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邓州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7-6212876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杜女士
电 话:0371—86186928
2016年1月4日
1、招标条件
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邓州市十林、张村项目区工程已经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财政厅以“豫水计[2015]42号文”及“豫财农[2015]26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邓州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邓州市十林、张村项目区工程;
2.2项目概况:规划治理河流为北得子河及南得子河,治理河道总长度20.5㎞,其中:南得子河杨楼村(21+863.2)~路庄村(18+863.2),治理段长3㎞;北得子河两河口村(0+000)~北岗村(17+500),治理段长17.5㎞。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3.13㎞,护岸0.86㎞,新修人行步道1.2㎞,拆除重建桥梁2座,拆除重建溢流堰4座,新建溢流堰1座。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5个施工标和1个监理标;
施工1标:孟营溢流堰及清淤和13+360-13+460段岸坡整治;
施工2标:李洼溢流堰及清淤和9+540-9+400段岸坡整治;
施工3标:程营西溢流堰;
施工4标:程营中溢流堰及清淤和7+540-7+730段岸坡整治;
施工5标:高家溢流堰、高刘桥、赵家桥及清淤和南得子河垃圾清运;
监理标段:该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5 工期要求:9个月;
2.6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1-5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2012年12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水利工程施工经验;(5)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6)拟任项目经理、企业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2012年12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企业信誉良好。(8)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以来资产负债率平均不高于70%,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9)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以网上公示为准);(10)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11)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3.2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拟投入本工程监理工程师至少5人,监理人员中至少5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水利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2012年12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水利工程方面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5)2012年12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方面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6)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以来资产负债率平均不高于70%,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7)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以网上公示为准);(8)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9)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在邓州七福假日酒店(邓州市三贤路106号雪阳集团南隔墙)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施工标报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本人携带身份证参加,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登记)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业绩;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企业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审计报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
4.3监理标报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总监本人携带身份证参加,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登记)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身份证、总监理岗位证书、职称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业绩;监理工程师证书;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审计报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
备注:以上证件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两份。
4.4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0元/标段、图纸另计,监理标售价10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月26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新郑市龙湖镇泰山路与鸿鹄路交叉口龙泊圣地度假村内200米居易度假酒店三楼三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邓州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7-6212876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杜女士
电 话:0371—86186928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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