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检察院地下人防工程配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512290002)批准,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院地下人防工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检察院地下人防工程配套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5-G1-0306-XYGC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采购智能化停车管理系统1套,通道式X光机1套,金属探测门1套,危险液体检查仪1套,便携式炸药探测器1套;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壹佰捌拾伍万元整(¥1850000.00元)。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2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3、请符合上述条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发售时间内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资料。标书售价250.00元/标。采购文件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八、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捌仟伍佰元整(¥18500.00元);
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转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桃源东支行,银行账号:6197 5749 8910。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月25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月25日10时00分整在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十二、业务咨询:
1、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71-5782260转611;
黄小姐(财务),联系电话:0771-5782260转616;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招标采购单位)
联系人:陈科长,联系电话:0771-5506018;
联系地址:南宁市凤翔路3号;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1544。
联系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9号。
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