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汤阴县农业局2015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物质采购谈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04 18: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汤阴县农业局委托河南百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汤阴县农业局2015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物质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汤阴县农业局2015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物质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

    汤财招标采购【201589

三、采购项目内容

    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2个标段

       第一标段:冰箱、自动装袋、窝口机、紫外线灭菌器、实验材料、消毒杀菌剂;

       第二标段:化肥、腐植酸水溶肥料。(具体物质需求及规格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交货期:

   第一标段:合同签订后  3 日历天内;

   第二标段:合同签订后  3 日历天内。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事实完成本项目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营范围需与采购内容相符);

    3、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书(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与采购内容相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化肥厂家应为信誉高、产品质量好的品牌,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必须“三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化肥登记证)齐全(所需证件生产商提供原件,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加盖红章的复印件);

    3、水溶肥料厂家应为信誉高、产品质量好的品牌,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必须“二证”(营业执照、肥料登记证)齐全(所需证件生产商提供原件,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加盖红章的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需知

报名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出示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③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第一标段提供);④相关资质证书(第二标段提供);⑤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1 4日至20161 8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门前广场西侧)。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份(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七、投标及开标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6114日下午15:00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门前广场西侧)。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百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上发布。

九、本次竞争性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汤阴农业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2-6225507

    代理机构:河南百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2-3897787  18530527177 

                                                        

 


附件: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人民检察院:

    我公司XXX日看到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编号:   )获悉,              (招标人名称)将进行              项目竞争性谈判,我公司拟参加该项目投标,特向贵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手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手机:

公司办公电话:   

公司名称(盖章)

    

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携带以下资料: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法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2-5各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留检察院机关存档)。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