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与应用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与应用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与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东采公〔2015〕1319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9-2332818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5号
联系方式:谭先生 0769-222221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钟先生 0769-23328188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财富广场B座13A层13A08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项目要求 |
1 | 检察机关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与应用平台建设 | 一项 | 请参阅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单位或其他组织,或者由总公司授权其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92.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31日 09:00 至 2016年01月0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财富广场B座13A层13A08室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三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6,926,000.00(大写:人民币陆佰玖拾贰万陆仟元整)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投标产品含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时,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即评标价=投标报价-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投标报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