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兴业县大平山镇新农村建设工程-纬四路、纬五路、经八路、经九路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兴业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兴业县大平山镇新农村建设工程-纬四路、纬五路、经八路、经九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兴业县大平山镇新农村建设工程-纬四路、纬五路、经八路、经九路工程
项目编号:XYCG2015167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明丽
项目联系电话:0775-258028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兴业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兴业大道北侧
联系方式:覃秋红0775-37718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明丽 0775-2580288
代理机构地址: 玉林市胜利路广电宿舍6幢8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1月04日 09:00 至 2016年01月0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兴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兴业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2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兴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兴业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业县大平山镇新农村建设工程-纬四路、纬五路、经八路、经九路工程已由兴业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投资[2015]7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兴业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兴业县大平山镇新农村建设工程-纬四路、纬五路、经八路、经九路工程
项目编号:XYCG20151672
建设地点:大平山镇
建设规模:建设兴业县大平山镇纬四路,纬五路,经八路,经九路等四条道路。
合同估算价:约4500万元
要求工期:240日历天。
招标范围:兴业县大平山镇新农村建设工程-纬四路、纬五路、经八路、经九路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40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业绩取自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类似工程指:市政公用工程。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确认无行贿犯罪记录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报名等各项业务活动,提供原件核查。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 4 日至2016年1月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在兴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兴业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6年1月 4 日至2016年1月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在兴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兴业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 月 25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地点为兴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兴业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兴业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www.ylctc.com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兴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兴业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0775-3765007
兴业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0775-3765088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业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兴业大道北侧 地 址:玉林市胜利路广电宿舍6幢8号
邮 编: 537000 邮 编: 537000
联 系 人: 覃秋红 联 系 人: 黄明丽
电 话:0775-3771809 电 话: 0775-2580288
传 真: 传 真: 0775-2580188
2016年1月4 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