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汤河乡中心学校卢氏县汤河乡中心幼儿园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卢氏县汤河乡中心幼儿园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汤河乡中心学校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卢氏县汤河乡中心幼儿园工程 2.2项目编号:DYZB-2015-534 2.3工程概况:卢氏县汤河乡中心幼儿园工程位于卢氏县汤河乡。建筑面积为2044.53㎡,建筑高度为14.7m,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地上三层,局部四层。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地基采用灰土泥结石(卵石:灰土=9:1)换填,换填厚度为1000mm。 2.4建设地点:卢氏县汤河镇区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企业无行贿、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4日至 2016年1月8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三证合一的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证件); ② 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⑤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 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及继续教育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 ⑧ 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提供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单位须自行出具不办理此项业务的说明并承诺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格式自拟);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 4 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⑨ 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册地在卢氏县的除外); 4.3 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资料。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套。 5. 投标保证金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伍万元 整( ¥ 50000.00 元)。 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注: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25日15时整,地点为 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信息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卢氏县招投标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卢氏县汤河乡中心学校 联 系 人:孙老师 电 话:13781044612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8839806575 电子信箱:78790599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