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体育馆篮球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巩义市体育馆篮球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巩义市体育馆篮球场改造项目,招标编号:巩财代【2015】137号,招标人为巩义市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巩义市;
2.2招标范围:篮球场改造;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项目;
3.3投标人完成过类似场地建设项目;
3.4投标人是代理商(经销商)的须提供主要材料(球场材料、篮球架)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3.5 投标人提供的球场材料须有国家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环境标志技术要求HJ2537-2014环保标准,具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十环)I型证书,并出具相应标准的抽样检测报告;
3.6投标人提供的篮球架产品须通过FIBA认证、经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且本产品经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质量保险;
3.7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8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 14:30至17:00(北京时间),到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08X室报名。
4.2报名须提供资料: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类似场地建设项目合同;代理商报名的提供唯一授权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十环)I型证书;FIBA认证证书;检验报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质量保险保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等。
以上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需要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逐页复印清晰并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招标人将对潜在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潜在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08X室;
5.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5.4招标文件费:3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巩义市教育体育局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嵩山路114号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13楼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人:方女士 陈女士
电话:13523483255 电话:0371-60926170
传真:0371-67261777
邮箱:longhuadl@163.com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