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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南关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第一标段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04 16: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阳县南关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第一标段

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阳县南关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第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5—174。

2.2项目编号:CFZB2015-10-03

2.3 建设地点:泰安市宁阳县,南起金阳大街,北至东街,

2.4项目概况:道路全长431米,道路红线16米。主要包括主路面、人行道和两侧雨水、污水管网工程施工。

2.5计划工期:10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开工通知书为准。

2.6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及保修阶段的施工

2.7质量标准:按照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执行,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第一标段为南关路道路主路面、人行道破除、外运(运距3公里)施工及两侧雨水、污水管网施工(包括检查井,井盖要求承重盖);

2.9本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为:2485572.14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a本地施工企业须由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出具;b泰安市内(工程项目所在地以外)企业须由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和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分别出具;c外市(地)进宁施工企业须由泰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和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分别出具,此证明需要在报名期间出具,报名结束后不予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由宁阳县人民检察院出具)、山东省外投标企业还应具备有效的进鲁施工备案证明。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05日至2016年1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施工投标人需持下列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本单位养老保险手册或保险有效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省外企业必须提供《省外建设类企业进鲁备案证》、拟派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B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一套,现场报名;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29日上午09:30,地点为宁阳县建设路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宁阳县金阳大街576号

邮    编:271400                         

电    话:0538-5666566    

电子邮件: nyjsjgck@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长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3号圣地国际公寓B楼1101室

邮    编:271400

项目经理:郑彦昆

电    话:13371021909

电子邮件:13371021909@163.com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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