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宁明华侨农场场部危旧房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营宁明华侨农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明华侨农场场部危旧房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明华侨农场场部危旧房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镜文
项目联系电话: 0771-275363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营宁明华侨农场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营宁明华侨农场
联系方式:卢张勇 1351767048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镜文 0771-2753638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宁明华侨农场场部危旧房改造建设项目工程。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1月04日 08:00 至 2016年01月0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 月 4 日至2016年 1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持宁明县招标投标管理站出具的专职投标员的刷卡回执单原件及由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安全员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明华侨农场场部危旧房改造建设项目工程 已由 宁发改字[2015] 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营宁明华侨农场,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10%、业主自筹9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宁明华侨农场场部;
建设规模: 6栋住宅楼,地上6层,地下0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5188.405㎡(其中:
10# 楼2052.43㎡、11#2627.195 ㎡、12#2627.195㎡、13#2627.195㎡、
14#2627.195㎡、15#2627.195㎡);
合同估算价: 合同估算价约2100.00万元;
要求工期: 30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土建、装饰装修、水电安装、消防、防雷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þ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 月 4 日至2016年 1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持宁明县招标投标管理站出具的专职投标员的刷卡回执单原件及由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安全员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地点:宁明县兴宁大道东36号,宁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招投标站办公室。
4.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00 元,售后不退;
4.3 图纸押金 2000.00 元,退还图纸同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须于开标后5日内退还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于2016年 1 月 26 日 9 时 30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 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5.2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czjyzx.gov.cn/gxczzbw/)发布。
8.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及电话:宁明县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 0771—8621950
地址:宁明县兴宁大道东36号(宁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
招 标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营宁明华侨农场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卢张勇 13517670484
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镜文 0771-2753638 13471179592
招 标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营宁明华侨农场
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5年12月31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