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公共安全一类监控探头建设项目A包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共安全一类监控探头建设项目A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公共安全一类监控探头建设项目A包
项目编号:JX2015LHCG-H0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8346997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
地址: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
联系方式:杨警官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小姐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见附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 http://www.szzfcg.cn);(2)供应商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和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因新版营业执照未体现营业范围,如已更换新版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商事主体临时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szcredit.com.cn/中相关备案情况截图)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3年1月开始计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4)投标人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质(省外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的须同时提供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省外单位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5)投标人须具有电信基础运营商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资质。(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665.2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1月04日 12:58 至 2016年01月1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www.sz-jstar.com下载)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卡复印件及“四、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19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19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龙华新区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龙华新区公安分局办公楼旁)国鸿大厦行政服务大厅4楼407室开标大厅(非标书购买地点)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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