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清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设计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卫辉市清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已经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卫辉市清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卫辉市清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2.2项目编号:卫交采2015GZ088号
2.3建设地点:厂址位于唐庄镇产业集聚区内,107国道南,石骆驼村西北。
2.4建设内容:卫辉市清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设计规模
2.5招标范围:
设计标段:卫辉市清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协助招标人完成图纸的强制性审查、批复。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设计标段:卫辉市清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协助招标人完成图纸的强制性审查、批复。
2.7 设计周期:方案设计完善补充和初步设计周期2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周期:自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设计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请于
4.2设计标段: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报名时还应提交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
5.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5.3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3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监督单位
卫辉市纪检委 卫辉市人民检察院 卫辉市发改委 卫辉市审计局 卫辉市财政局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监管科
8.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媒体。
9.联系方式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人:
招标人:卫辉市清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