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岗李店乡等(两)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息县岗李店乡等(两)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息县岗李店乡等(两)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投资。招标人为息县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1.1、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该项目位于河南省息县岗李店乡、包信镇,项目区主要工程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和其他工程;
1.1.2、招标范围:息县岗李店乡等(两)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整治土地面积5099.43公顷,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和其他工程的施工及监理服务,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
1.1.3、项目总投资: 约8029万元;
1.1.4、质量要求:合格;
1.1.5、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1.1.6、工期要求:
第1-19标段:各标段施工工期均为240日历天;第20-21标段:交货期为施工工程结束前,安装工期90日历天;第22-23标段:监理服务期均要求为各标段施工期至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及保修期;第24标段:服务期要求为180日历天;
1.1.7、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24个标段。
乡镇 名称 | 标段 | 村庄 | 项目内容 |
包信镇 | 1标段 | 朱围孜村 | 朱围孜村4米田间主道编号TJZD64-67、TJZD69-72共4040米(7个道路标志牌);管涵IIIφ300编号1-9共9座(2个/座涵标志牌);规划桥Ⅱ3*5*2编号20共1座,规划桥Ⅳ5*5*2编号46共1座(2个/座桥标志牌,1个/座桥梁限载标志牌);防护林栽植大叶女贞4894株 米径5cm,栽植紫薇3963株 米径5cm;项目出入口标志牌1个,次要标志牌2个,主要标志牌2个。 |
2标段 | 包庄村 | 包庄村4米田间主道编号TJZD53、56、59、60共3926米(3个道路标志牌);硬化U型渠编号NQ-1~2共5072米;管涵IIIφ300管涵编号21-39共19座(2个/座涵标志牌);规划桥Ⅱ3*5*2编号22共1座(2个/座桥标志牌,1个/座桥梁限载标志牌)。 | |
3标段 | 包庄村 | 包庄村4米田间主道编号TJZD61、62、63共2189米(3个道路标志牌);4米修复路(现状2米水泥路)编号ZXTJZD-3共236米,清淤沟(上口8米)编号QYG-1共2472米;梯形排水沟(上口3米)编号DG-1共1778米;硬化U型渠编号NQ-3共1780米;管涵Ⅰφ800管涵编号1-18共18座、管涵IIIφ300管涵编号10-20共11座(2个/座涵标志牌);规划桥Ⅱ3*5*2编号3共1座、规划桥Ⅳ5*5*2编号5、66-71、75共8座(2个/座桥标志牌,1个/座桥梁限载标志牌);包庄坑塘1座(1个标志牌、1个警示牌);腰庄坑塘1座(1个标志牌,1个警示牌)。 | |
4标段 | 腰庄村 | 腰庄村4米田间主道编号TJZD47-50共4494米(4个道路标志牌);规划桥Ⅰ3*5*1.8编号1共1座、规划桥Ⅱ3*5*2编号7、12、13、15-18共7座、规划桥Ⅳ5*5*2编号44-45、57-61、63-65共10座、斜交桥Ⅵ6*5*2.5(加挡墙)编号2共1座(2个/座标志牌,1个/座桥梁限载标志牌);不含腰庄村新建4米道路编号为TJZD46-2426米(1个道路标志牌)。 | |
5标段 | 大李庄村 | 新建4米田间主道编号TJZD39-43共5985米(5个道路标志牌);梯形排水沟(上口2米)NG-1及NG-2共1614米,管涵IIφ600编号1-13共13座(2个/座标志牌),规划桥Ⅳ5*5*2编号9、73共2座、斜交桥Ⅵ6*5*2.5(加挡墙)编号1共1座(2个/座标志牌,1个/座桥梁限载标志牌)。 | |
6标段 | 腰庄村 | 徐围孜村田间主道编号TJZD51、52、54、55、68共2797米,(5个道路标志牌);腰庄村新建4米道路编号为TJZD46-2426米(1个道路标志牌),规划桥Ⅱ3*5*2编号8-11、19共5座、规划桥Ⅳ5*5*2编号7、10、11、62共4座、斜交桥Ⅵ6*5*2.5(加挡墙)编号3-5、8-9共5座(2个/座标志牌,1个/座桥梁限载标志牌)。 | |
徐围孜村 | |||
7标段 | 后楼村 | 后楼村田间主道编号TJZD编号44-45、57共1653米(3个道路标志牌),现状3.5米柏油路编号ZXTJZD-2共160米;马庄村田间主道编号TJZD编号28、30、58共1599米,现状1米水泥路编号ZXTJZD-1共214米(3个道路标志牌);香卜园村田间主道编号TJZD编号34-38、73共2834米(6个道路标志牌),规划桥Ⅳ5*5*2编号13-14共2座、规划桥Ⅴ8*5*2.2(双跨)编号1-2共2座(2个/座标志牌,1个/座桥梁限载标志牌)。 | |
马庄村 | |||
香卜园村 | |||
8标段 | 朱围孜村 | 朱围孜村80米机井44眼,100米机井3眼,井亭19个;包庄村80米机井36眼,100米机井10眼,井亭22个;各井配套有井底盘、井堡(含井标志牌、电箱 20*30cm (含接线端子、启动开关)各1个)。 | |
包庄村 | |||
9标段 | 腰庄村 | 腰庄村80米机井55眼,100米机井13眼,井亭25个;后楼村60米机井42眼,井亭10个;各井配套有井底盘、井堡(含井标志牌、电箱 20*30cm (含接线端子、启动开关)各1个)。 | |
后楼村 | |||
10标段 | 大李庄村 | 大李庄村60米机井81眼,井亭9个;徐围孜村80米机井31眼,100米机井8眼,井亭11个;各井配套有井底盘、井堡(含井标志牌、电箱 20*30cm (含接线端子、启动开关)各1个)。 | |
徐围孜村 | |||
11标段 | 马庄村 | 马庄村60米机井59眼,井亭9个;香卜园村60米机井53眼,井亭16个;各井配套有井底盘、井堡(含井标志牌、电箱 20*30cm (含接线端子、启动开关)各1个)。 | |
香卜园村 | |||
岗李店乡 | 12标段 | 孙老庄村 | 孙老庄村4米田间主道编号TJZD31-33共3173米(3个道路标志牌),规划桥Ⅱ3*5*2编号2共1座、规划桥Ⅲ4*5*1.8编号2共1座、规划桥Ⅳ5*5*2编号4、15共2座(2个/座桥标志牌,1个/座桥梁限载标志牌);张桥口村4米田间主道编号TJZD25-27共3362米(3个道路标志牌),规划桥Ⅱ3*5*2编号1共1座、规划桥Ⅲ4*5*1.8编号1、6共2座(2个/座桥标志牌,1个/座桥梁限载标志牌)。 |
张桥口村 | |||
13标段 | 张竹园村 | 张竹园村4米田间主道编号TJZD23-24共1489米(2个道路标志牌),规划桥Ⅳ5*5*2编号1-3共3座(2个/座桥标志牌,1个/座桥梁限载标志牌);李营村4米田间主道编号TJZD14-15共2758米(2个道路标志牌),规划桥Ⅱ3*5*2编号21共1座、规划桥Ⅳ5*5*2编号24-30、38-39、41-43、47-56共22座(2个/座桥标志牌,1个/座桥梁限载标志牌),土地平整19716.6m3,土地翻耕0.96hm2。 | |
李营村 | |||
14标段 | 卢庄村 | 卢庄村4米田间主道编号TJZD16-22共4814米(7个道路标志牌);规划桥Ⅰ3*5*1.8编号3-4共2座、规划桥Ⅳ5*5*2编号6、31-35、40、72、74共9座、斜交桥Ⅵ6*5*2.5(加挡墙)编号10共1座(2个/座桥标志牌,1个/座桥梁限载标志牌)。 | |
15标段 | 张新寨村 | 张新寨村4米田间主道编号TJZD12-13共1224米(2个道路标志牌),规划桥Ⅳ5*5*2编号8、12、16-20共7座(2个/座桥标志牌,1个/座桥梁限载标志牌);贾坡村4米田间主道编号TJZD6-8共3266米(3个道路标志牌),规划桥Ⅱ3*5*2编号4-6、14共4座、规划桥Ⅳ5*5*2编号21-22、36-37共4座、斜交桥Ⅵ6*5*2.5(加挡墙)编号11、6-7共3座(2个/座桥标志牌,1个/座桥梁限载标志牌)。 | |
贾坡村 | |||
16标段 | 贾后寨村 | 贾后寨村4米田间主道编号TJZD3-5、74共1065米(4个道路标志牌),规划桥Ⅰ3*5*1.8编号2共1座(2个/座桥标志牌,1个/座桥梁限载标志牌);刘围孜村4米田间主道编号TJZD1-2共2967米(2个道路标志牌),规划桥III5*5*2编号3-5共3座(2个/座桥标志牌,1个/座桥梁限载标志牌);宋庄村4米田间主道编号TJZD9-11共1495米(3个道路标志牌),规划桥Ⅳ5*5*2编号23共1座(2个/座桥标志牌,1个/座桥梁限载标志牌)。 | |
刘围孜村 | |||
宋庄村 | |||
17标段 | 孙老庄村 | 孙老庄村60米机井70眼,井亭23个;张竹园村60米机井37眼,井亭14个;张桥口村60米机井34眼,井亭8个;各井配套有井底盘、井堡(含井标志牌、电箱 20*30cm (含接线端子、启动开关)各1个)。 | |
张竹园村 | |||
张桥口村 | |||
18标段 | 李营村 | 李营村60米机井38眼,井亭9个;卢庄村60米机井49眼,井亭8个;张新寨村60米机井38眼;各井配套有井底盘、井堡(含井标志牌、电箱 20*30cm (含接线端子、启动开关)各1个)。 | |
卢庄村 | |||
张新寨村 | |||
19标段 | 贾后寨村 | 贾后寨村60米机井34眼,井亭6个;贾坡村60米机井42眼,井亭11个;刘围孜村60米机井14眼,井亭,8个;宋庄村60米机井48眼,井亭1个;各井配套有井底盘、井堡(含井标志牌、电箱 20*30cm (含接线端子、启动开关)各1个)。 | |
贾坡村 | |||
刘围孜村 | |||
宋庄村 | |||
其他 | 20标段 | 包信镇设备购置费 | 潜水泵共435套;地面软管小白龙65250米;潜水泵安装费用共435台;机井配套共435套。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
21标段 | 岗李店乡设备购置费 | 潜水泵共404套;地面软管小白龙60600米;潜水泵安装费用共404台;机井配套共404套。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 |
22标段 | 监理 | 包信镇土地整治监理 | |
23标段 | 监理 | ||
24标段 | 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 | 土地重估与耕地质量评定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2.2 第1-7,12-16标段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第8—11,17—19标段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凿井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项目经理应为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至投标截止时无在建工程,所承揽的施工项目未交工或正在施工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报名,若报名的项目经理不符合该条要求而参加报名,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3 项目班子要求: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具有施工员、造价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岗位证书,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
2.4投标企业近三年内(2012年12月1日起)企业承担过类似(类似项目是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整治等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工程业绩;
2.5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2012年度—2014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2.6近三年内没有与欺骗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的;
2.7近三年内承担过土地(整治、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及因自身原因造成竣工验收不合格或拖延工期的不得参与投标;没有转包工程行为的;
2.8截止投标报名时,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及以下或被省(市)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均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9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和子、子公司不得分别独立投标。
2.11投标人最多可以投报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其法定代表人只能授权一个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但只能中本项目所投标段中的一个标段,以标段先后顺序确定所中标段。
第20-21标段要求:
2.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或机电设备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企业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所投产品经过省、市相关部门质量检测的证明;并具备设备(潜水泵和柴油发电机组)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授权书;
2.3、项目经理应为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技术职称,具备两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之日计算),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且至投报本项目时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备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之日计算),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4、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后);
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并保证中标后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分包;
2.6、提供自2012年12月1日以来不少于3份的类似业绩合同,且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2.7、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2012年度—2014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和子、子公司不得分别独立投标。
第22-23标段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2.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
2.3、项目总监必须是本单位注册的,具有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和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监理过类似工程且具有丰富的监理经验;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
2.4、财务要求: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具有近三年(2012年度—2014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2.5、业绩要求:近三年(2012年12月1日起)企业承担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整治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2.6、以往承担过的土地开发整理监理服务项目没有验收不通过或因自身原因造成拖延工期的;
2.7、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
2.8、截止投标报名时,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及以下或被省(市)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均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第24标段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具有类似工程工作业绩;
2.2、投标人须在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在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备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农
林行业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规划设计资质和省级及其以上测绘局核发的乙级及其以上测绘资质和省级及其以上土地学会核发的乙级及其以上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近三年(2012年12月1日以来)企业有类似工程(土地整治范畴内)项目服务业绩;
2.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工程技术职称,具有类似工程(土地整治范畴内)项目服务业绩;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2016年 1 月 4 日起至2016年 1 月 8 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2、报名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3.3、招标文件1000 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3.4、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施工第1-19标段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证件(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近三年(2012年度—2014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2012年12月1日起)类似工程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整治等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网上下载无效,且必须注明出具单位的办公联系电话),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网上下载无效,且必须注明出具单位的办公联系电话),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施工员、造价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相关岗位证书、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明细(网上下载无效,且必须注明出具单位的办公联系电话),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出具时间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后)等。
第20-21标段(设备购置及安装)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证件(明)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出具时间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后);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网上下载无效,且必须注明出具单位的办公联系电话),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2年12月1日起)3份合同金额在300万元或以上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本标段报名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场进行登记确认。
第22-23标段(监理)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证件(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近三年(2012年度—2014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2012年12月1日起)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网上下载无效),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出具时间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后)等。
第24标段(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证件(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近三年(2011年12月1日起)类似工程服务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项目负责人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身份证等。
(验原件后留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3.5 各单位领取的标段招标文件必须为报名时投报的标段,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第1-19标段:30000元/标段;第20-21标段:100000元/标段;第22-23标段:10000元/标段;第24标段:5000元。
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于开标前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过期不办理。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需提供:
1.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2.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
3.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以上资料均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 月 25 日上午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 月 25 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地点为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息县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贾先生
电 话:0376-58525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737622225
2016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