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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息县金融便民服务中心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04 12: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HC-ZZZB-2016-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息县金融便民服务中心景观工程已由息发改审批【2012】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息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息县金融便民服务中心景观工程
2.2、建设地点:息县县城
2.3、招标内容及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7个月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报名企业注册,不含临时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报名时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报名时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2012年12月1日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报名时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3.5、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6年1月4日起至2016年1月8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4.2、报名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 
4.3、招标文件1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4.4、报名时须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复印件装订成册。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一经核实出具虚假证明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28日 9 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息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37627200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钤女士       
  联系电话:0371-69102688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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