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新产业集聚区初级中学操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新产业集聚区初级中学操场工程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阳市洛新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项目编号:洛新交易 【2015】163号;
2.2 项目名称:洛新产业集聚区初级中学操场工程;
2.3 建设地点:洛新产业集聚区初级中学;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5建设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 预算金额:约280万元人民币;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要求:(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良好,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投标单位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本单位缴纳的本人社保证明原件(应有连续两年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
3.5投标人须有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开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其他等级资质和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1月4日至 2016 年1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1406室进行报名。
4.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资料包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拟派项目经理提供本企业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8)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9)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应为本公司职工(应有连续两年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
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及以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招标文件的出售方式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月26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洛新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379-67308666
地 址:洛阳市洛新产业集聚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9-63630101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14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