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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人民政府双阳区鹿乡镇市政工程(北环路)公开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作者: 发布于:2016-01-04 13: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双阳区鹿乡镇市政工程(北环路)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双阳区鹿乡镇市政工程(北环路)

项目编号:JLHX-ZB-16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立鹤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66184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

联系方式:于鹏 138449101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立鹤 0431-85661843

代理机构地址: 人民大街3623号1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双阳区鹿乡镇市政工程(北环路)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HX-ZB-1601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下资质及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资质证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9.529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1月04日 09:00 至 2016年01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人民大街3623号1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25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5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物贸宾馆13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双阳区鹿乡镇市政工程(北环路)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HX-ZB-16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阳区鹿乡镇市政工程(北环路)已由吉发改审批[2012]59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工程规模:道路改造工程、停车场新建、农贸市场硬化等(详见工程量清单)。项目投资额约为249.5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6 年 6月30日,工期77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下资质及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资质证书。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1月 4 日至 2015 年1月 8 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人民大街3623号 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法人、注册建造师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1月 25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长春物贸宾馆1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肆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于鹏

电话:1384491018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人民大街3623号1楼

联系人:杨立鹤

电话:0431-85661843

 

2016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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