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城北新区安装交通标志及府佑路设置交通隔离护栏工程(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振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平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城北新区安装交通标志及府佑路设置交通隔离护栏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城北新区安装交通标志及府佑路设置交通隔离护栏工程
项目编号:HBZH-2015-04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展
项目联系电话:1863148587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平泉县平泉镇
联系方式:孙伟134838856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振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展18631485871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长安区中山东路252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供应商的规定;(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交通设施经营范围的合法企业; (三)投标人应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四)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1.282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1月04日 09:00 至 2016年01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pq.ggzyjyw.com——公共服务大厅——交易文件下载系统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