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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聘请城管协管员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04 11: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对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聘请城管协管员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MZCD-1512-185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聘请城管协管员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77300.00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城管协管员数量【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聘请城管协管员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月

 

45

人民肆拾柒万柒仟叁佰元整(¥477,300.00)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4.投标人须为中小型企业。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是《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报名结束后若投标家数不足三家,将另行公告再延迟二天报名时间,在这二天报名时间内参加报名的企业不再区分大、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及总公司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1月04日 至 2016年01月08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11115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十、开标时间:20161111500

十一、开标地点: 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1 月 04 日 至 2016 年 01 月 0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坪岚路13号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13543084021
传真:0756-8675882邮编:519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联系人:张丽联系电话:0756-3263132
传真:0756-3323699邮编:519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刘余勤联系电话:0756-3263132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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