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豫剧三团“朝阳沟剧院”工程建设项目溶液调湿机组与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豫发改社会〔2011〕1246 号、豫发改设计〔2013〕38号文件核准的项目招标方案,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河南豫剧院(三团)的委托对“朝阳沟剧院”工程建设项目溶液调湿机组与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内容为溶液调湿机组与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朝阳沟剧院”工程建设项目地点在郑州市红旗路32号(河南豫剧院三团院内);
2.2 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7633.36㎡,其中地下2087.41㎡(停车、设施用房),地上5545.95㎡,属于乙等小型剧场。项目投资估算约5406万元,资金来源为省财政拨款。
2.3 本次招标规模范围:该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溶液调湿机组与空调设备采购、材料购置、系统安装、调试、验收、保修服务及其他伴随服务等。选用国内外知名品牌产品,可靠耐用。
主要设备:如(溶液调湿全空气机组2台,涡旋式风冷冷水热泵机组10台,末端设备卧式风机盘管81台和吊顶式空气处理机13台)具体详细参数和数量以施工图纸为准。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①制造商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溶液调湿机组检验报告;
②代理商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提供本次投标所代理品牌制造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溶液调湿机组检验报告;溶液调湿机组、空调设备制造商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企业2012年以来具有同类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 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并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社保关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在本项目投标、施工期间,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未完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7 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3.8 同一品牌的产品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
3.9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合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代理商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溶液调湿机组检验报告(制造商提供原件、代理商提供复印件)、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未在建工程书面证明)、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备核查。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各报名单位须按照上述报名资料顺序打印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报名。
5.文件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接到通知后,在5日内,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楼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902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河南豫剧院(三团)
联系 人:
联系方式:0371-6386716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楼
邮 编: 450046
联系 人: 宋蔚莎 卢宗阳
电 话: 0371-63911057
河南豫剧院(三团)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