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宏城垃圾处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垃圾桶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04 09: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芒市宏城垃圾处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垃圾桶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经芒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受芒市宏城垃圾处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就芒市宏城垃圾处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芒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收运设施项目中的垃圾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且有供货及合同履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介
1、招标编号:BSDSDH-2015-327 交易编号MSCG(公)2015—043(D)。
2、采购内容:120L垃圾桶386个、240L垃圾桶3377个。
3、预算资金:1992450元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所投产品在经营范围的许可内)、《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商)参加投标的须具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所有产品的授权书原件,若生产厂家投标,则不能授权经销商投标;若生产厂家不投标,则可授权且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投标,授权多家经销商则全部视为无效投标;
4 、在本地政府集中采购货物的价格必须低于同类货物的市场平均价格,一经举报查实未遵从上述条款,超过本地货物市场均价的取消中标资格;
5、投标人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4日—2016年1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公司收取,(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德宏州分行芒市团结分理处,户名:唐发兴,账号:6236683970000037772)。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缅友谊馆二楼)。
4、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不符或不齐全的将被拒绝。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证明是本公司员工的有效证件(如2015年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等);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26日上午9:00时前;
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26日上午9:00时;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1月26日上午9:00时,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缅友谊馆二楼)。
六、相关费用及保证金
1、1、相关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展改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
2、投标单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达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阔时路支行
户名: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账号:135629064871
财务室联系电话:0692-2133786
七、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芒市宏城垃圾处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官先生 0692-2115734
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寸菊聪 15208803557 0692-2129529。
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 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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