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东篱菊园综合服务用房租赁经营招标公告
西北工业大学招标与设备采购中心受本校国有资产管理处委托,对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东篱菊园综合服务用房租赁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进行投标。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东篱菊园综合服务用房租赁经营
二、项目编号:NPU-CG-2015-072
三、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东篱菊园综合服务用房为现房,位于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家属区西大门外,长安校区校医院南侧,总建筑面积约为2000㎡,其中各类大小房屋16间,小商铺8间,中等商铺3间(其中工商银行已租赁两间),大商铺1间,辅助用房4间。房屋内水电暖设施齐全,内设公共卫生间3间。
四、项目内容
为了使东篱菊园综合服务用房更好地发挥其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满足长安校区师生的生活服务需求的前提下,将所有未出租的商铺整体对外招租。投标人可综合各种因素对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东篱菊园综合服务用房租赁经营承包费用进行合理测算,提出总报价,该报价不包括承租方应缴纳的税金、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而且中标价不受市场价格波动、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合同期内不做调整。租赁期限为5年。具体起止日期将在招标文件中约定。
五、投标人范围
1.投标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2.具有同类项目的运营经验
六、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 如投标人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须提供如下资料
⑴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真实有效、形式完备、要素齐全;格式见附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真实有效、形式完备、要素齐全;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
⑵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50万元);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⑶ 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书,且账户存款余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开具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2.如投标人为自然人,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开具不低于100万人民币的存款证明(开具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 投标人承担的2012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合同一份(合同真实有效、形式完备、要素齐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合同金额不小于人民币50万元。
七、报名时间
2016年 1 月 4 日至2016年1 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
八、报名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东馆517室招标与设备采购中心。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西北工业大学校园网(http://www.nwpu.edu.cn)
十、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1.办公电话:029-88493786
2.联系人:李老师 王老师
十一、其他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网络及异地报名。
2.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必须向招标人缴纳人民币10万元履约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
3.本招标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北工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招标与设备采购中心
2016年1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