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设备采购(GXBSZC2015-G1-J0077-HS)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我公司现就《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办公设备采购
二、招标编号:GXBSZC2015-G1-J0077-HS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分标 | 分项 | 采购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A | 1 | 电子屏 | 1 | ㎡ | |
2 | 台式电脑 | 44 | 台 | 220000.00 | |
3 | 碎纸机 | 20 | 台 | 28000.00 | |
4 | 一体机 | 20 | 台 | 45800.00 | |
5 | 法庭案件卷宗保管柜 | 16 | 个 | 27200.00 | |
B | 1 | 标准民事科技法庭 | 3 | 套 | 690000.00 |
2 | 简易高清科技法庭系统 | 1 | 套 | 110000.00 | |
3 | 看守所远程视频讯问室(远程庭审) | 1 | 套 | 140000.00 | |
4 | 高清安防拾音设备 | 1 | 套 | 2800.00 | |
5 | 高端服务器 | 7 | 套 | 100000.00 | |
6 | 储存器 | 1 | 台 | 100000.00 | |
7 | 电子卷宗扫描仪 | 1 | 台 | 25000.00 | |
8 | 总控室升级改造设备 | 1 | 套 | 80000.00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投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8日(正常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靖西市幸福广场政务大厅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文档)。
备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3)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在册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2015年1月至11月份的养老保险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6) 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回执时间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7)近三个月依法完税申报表复印件。(8)基本开户许可证。上述资料要求提供原件的收原件,其余验原件收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公章无效)。
六、投标保证金:A分标:叁仟肆佰元整(¥3,400.00元);B分标:壹万贰仟伍佰元整(¥12,5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6年1月20日至2016年1月22日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转账至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账户,开户名称: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百色分行向阳支行,银行账号:2110610209201026062。
七、踏勘现场及招标答疑会
(一)踏勘现场集中时间:2016年1月12日10时00分
集中地点:靖西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农银生 联系电话:18607760603
(二)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月26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靖西市幸福广场政务大厅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截标,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在靖西市幸福广场政务大厅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带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同时带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十、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靖西市人民政府网(http://jingxi.gov.cn)。
十一、代理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罗慧琴 联系电话/传真:0776-6210088/13557066076
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