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国土资源局南庄镇北埝头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第十三至二十五标段)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04 08: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蠡县国土资源局南庄镇北埝头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第十三至二十五标段)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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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蠡县国土资源局 采购人地址 :蠡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马振凡1370322793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5号 燕春花园酒店19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常艳伟0312-2199590 采购预算金额:27604800.00 采购用途 : 第十三标段:郑庄、芦庄、刘町; 第十四标段:薛庄、东柳青、良种场、宋岗; 第十五标段:北刘佐、南高晃; 第十六标段:北埝头村; 第十七标段:中埝头村; 第十八标段:南埝头村、泊庄东; 第十九标段:泊庄北、泊庄南; 第二十标段:户家营(一); 第二十一标段:户家营(二); 第二十二标段:七器; 第二十三标段:屯里; 第二十四标段:张七、刘市农场; 第二十五标段:电力设施及配套; 蠡县国土资源局南庄镇北埝头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 :蠡县南庄镇、北埝头乡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第十三标段至第二十四标段(满足下列两种条件之一): 第一种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条资格要求; (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3)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外埠企业须提供进冀备案手续。 第二种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条资格要求; (2)专门从事土地整治的企业(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土地整治、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平整等内容),且近三年(2013年1月至今)具备土地整治类或农田建设类项目施工业绩; (3)外埠企业须提供进冀备案手续。 第二十五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条资格要求;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及以上资格,且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区(蠡县电影院三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标段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6-01-04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6-01-08 时刻说明: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2-2199590 受理质疑电话:0312-2199590 备注:项目编号:HBZJ-BD-2015N169-SG 报名携带资料原件: 第十三标段至第二十四标段: 第一种条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进冀备案手续(外埠企业)。 第二种条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负责人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项目施工业绩、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进冀备案手续(外埠企业)。 第二十五标段: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同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留作备案。证件不全不予受理。开标时提供原件资格后审。 注:每一投标单位只能对本项目二十五个标段中的任一标段提出报名申请,不得重复报名。如果重复报名,将取消该单位所有报名标段的投标资格。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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