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 采购数字化校园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3,580,000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且符合本次采购要求;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每个工作日上午 — 时,下午 — 时到奈曼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候标厅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工作点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投标报名申请表(附件中下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已按期进行年度公示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上述证件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文件不全者拒绝接受投标报名。 5、投标保证金:陆万元人民币。 6、保证金交款方式:电汇到指定专户;投标人需将投标保证金在2016年1月21日17:00时前,汇入招标指定银行的指定账户并到账(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约定时间以后到账的投标保证金,将拒绝投标);投标人在2016年1月22日17:00时前,持银行汇款凭证原件到奈曼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未提供银行汇款凭证原件的不予换取,约定时间后,不再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并将汇款凭证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放置投标文件指定位置,否则,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7、未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投标保证金,需提供收款收据原件及填写完整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经手人签字、开户行、账号、收款单位);8、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从2016年1月5日起提供采购文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地    址: | 奈曼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 邮政编码: | 028300 | 联 系 人: | 刘女士 | 联系电话: | 15849478787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账户名称: | 奈曼旗财政局非税收入资金专户 | 开 户 行: | 内蒙古银行通辽奈曼支行 | 账    号: | 125601201110000236 | 2、账户名称: | | 开 户 行: | | 账    号: | | | 采购单位名称: 奈曼旗民族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地    址: | 奈曼旗 | 邮政编码: | 028300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0475-4212766 | | 2015年12月3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