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林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接受林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委托,就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LCG2015-566
二、招标项目:
序号 | 项目主要内容 | 基本技术要求 | 服务期 | 数量 | 交验地点 | 年度预算 |
1 | 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 详见项目 具体技术、服务要求 | 三年 | 最多八家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约100万元(据实结算) |
备注:若投标报名的单位个数超过12家(含12家),则选取8家;若投标报名的单位少于12家,则选取总数量的2/3(取整数)。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一、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具有乙级(不包括临时乙级)及以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 7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林州市平安街金桂圆楼下。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购买招标文件时交纳,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拒绝接收。
六、注意事项: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期限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递交质疑函,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
2.本次招标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3.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招标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5.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将按规定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各投标人如对中标公示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如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林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文件执行。)
七、公告发布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林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联 系 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 0372-6808659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7号B区16层(驻林地址:林州市平安街金桂圆楼下)
联 系 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15838324582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