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及抽样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就2015年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及抽样装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2015年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及抽样装备采购项目
豫财招标采购-2015-2323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包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包一 | 笔记本电脑 | 台 | 90 |
包二 | 照相机 | 台 | 106 |
包三 | 摄像机 | 台 | 106 |
包四 | 暗访取证设备(无线手机取证仪或其他) | 套 | 107 |
包五 | 条码识别仪器 | 台 | 127 |
包六 | 便携式小型打印机 | 台 | 75 |
便携式小型复印机 | 台 | 28 | |
便携式快速扫描仪 | 台 | 106 | |
PAD | 台 | 132 | |
抽样文书移动打印机 | 台 | 99 | |
包七 | 执法包 | 只 | 122 |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样品采集移动终端装备箱 | 只 | 99 | |
便携式冷藏箱 | 个 | 99 | |
录音笔 | 个 | 125 | |
现场执法音像记录仪 | 台 | 33 | |
移动存储器 | 个 | 90 | |
无线上网卡 | 个 | 189 | |
GPS定位仪 | 台 | 99 | |
应急电源 | 只 | 99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7. 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3:00-5:30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有关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月20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4楼大会议室
六、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项目负责人:王先生 电话:0371-66020185
公司电话:0371-66028587 传真:66028583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09号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院内西楼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3楼302室
邮政编码:45000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户名: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帐号: 41001531010050203901
七、 其他应说明事项: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文件。(以上资料均要求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