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屏风农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项目施工管理服务采购(HSZBQX2015G119)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桂林市七星区城市发展建设项目用地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屏风农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项目施工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屏风农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项目施工管理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HSZBQX2015G119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屏风农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项目施工管理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服务商,拟指派负责该工程管理部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以上(含二级)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2015年12月31日至 2016年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时,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B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为原件〕。
2、发售地点: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3号盛景中心8楼13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人民币,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6年1月20日下午16时30分前到达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开户名称: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户银行:桂林银行七星支行; 帐号:6600 1105 2605 6000 10】,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月21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3号盛景中心8楼13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1月21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30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月21日上午9时30分在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3号盛景中心8楼13号)开标。
十、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杨金科 联系电话:1390773957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蒋桂珍 联系电话:0773-2536630 传真:0773-2536630。
十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2126057
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