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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二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春市二道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31 17: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市二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二道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C-JLZB-2015- 59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巍

项目联系电话:0431-8492023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二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二道区临河街14号

联系方式:徐巍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田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15584391177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 《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2. 《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4)《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6)近三年类似相关业绩三项以上(需出具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7)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2-2014)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相关证明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不亏损。

(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10)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违法经营记录,并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1)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12)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2)《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4)《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6)近三年类似相关业绩三项以上(需出具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7)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2-2014)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相关证明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不亏损。(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10)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违法经营记录,并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1)银行资信证明原件。(12)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8.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31日 16:15 至 2016年01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5年12 月31日至2016年1 月7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00、13:00~16:00请携带以上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每套50元人民币。招标方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版文件有差异,以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2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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