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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白沙镇高庄村委办公楼、红白理事堂、群众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31 17: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本招标郑东新区白沙镇高庄村委办公楼、红白理事堂、群众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白沙镇高庄村委办公楼、红白理事堂、群众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二次)
2.2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3计划工期:见招标文件
2.4工程地点:高庄村南瑞风路北
2.5工程内容:村委办公楼,红白理事堂,群众安置房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承接搬运任务的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企业注册地区级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时间出具为准);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1.2 企业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1.3 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1.4企业注册地区级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5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2 报名时间、地点
4.2.1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月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4.2.2 报名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一部(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303室)。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白先生、郑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371-68865980


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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