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盐池县生活水处理厂改造和工业污水处理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盐池县生活水处理厂改造和工业污水处理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盐池县生活水处理厂改造和工业污水处理PPP项目已经盐池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2015】421号及盐池县财政局以盐财(采)【2015】1225-01号文批准建设,盐池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经盐池县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和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1.项目名称:盐池县生活水处理厂改造和工业污水处理PPP项目
2.项目编号:2015224
3.采购需求
3.1建设地点
项目地点位于盐池县东北部工业园区东北角,东北方向至307国道,西南至民族东街。
3.2建设内容
① 县城综合污水处理厂工程
县城综合污水处理厂工程内容:城市生活污水与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共建一个综合污水处理厂(以下称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总规模为1.5万m3/d,污水性质为城市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出水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出水去向:7000m3/d输送至中水厂进行深度处理后回用于城市杂用水,其余水量用于绿化或排入县城北部自然沟道。
② 二期工业园区提升泵房及工业废水压力输送管道
在二期工业园区规划预留的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内,建设格栅池、调节池以及污水提升泵站(土建规模按照30000m3/d建设),沿307国道铺设二期工业污水输送管道,近期将二期工业污水提升输送至新建综合污水处理厂(第一污水处理厂)。设计输送能力:0.3万m3/d;远期再建工业园区废水处理厂,远期工业园区15000m3/d的提升泵房同时做为园区废水处理厂的前端构筑物再利用。
3.3建设规模
处理总规模为1.5万m3/d
3.4投资估算
本项目估算投资6920.7万元,运营期为25年(含建设期1年)。
3.5合作方式
综合考虑本项目的回报机制、项目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融资需求等因素,本项目作为存量新建项目采用PPP合作模式,按照BOT方式运作,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建设、投融资、运营维护、移交等。
确定项目中选社会资本后,由社会资本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盐池县县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负责本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维护所有项目设施。
项目公司根据污水处理情况向用户收取污水处理费。项目公司通过在特许经营期内取得污水处理费,以补偿项目运营成本、还本付息、回收投资、应缴税金,并获取合理投资回报。在特许经营期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所有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境内外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
4.2在过去五年内,具有相关项目业绩经验。
申请人自2010年1月1日起,至少承接过2个采用PPP模式且规模超过5000万元的污水处理厂BOT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4.3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投资,截至2015年12月31日,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4.4自2010年1月1日至今,申请人没有任何直接由于经营者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或清算,其资产或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查封、冻结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中的对象。
4.5自2010年1月1日至今,申请人没有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如编制似财务报表或编制不实陈述材料以获得采购合同而被宣告违约或有罪等),此项要求同样适用于投标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不曾发生严重的职业不良行为,包括没有在过去五年中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或其他贿赂行为,本要求同样适用于投标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
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申请;
4.8申请人必须提供宁夏自治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9本次采购不接受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
5.资格预审方法
采用合格制。合格申请人不足3家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经重新资格预审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依法调整实施方案选择的采购方式。
6.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登陆吴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6.2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文件。
6.3网络报名参考《关于启用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的公告》。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人民大会堂南侧国贸大楼B503;联系方式:0951-7805195、7805196。如需费用请自理。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投标人所上传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2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只接受公司基本户转账或到本公司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交纳账户:
帐户名称: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长河湾支行(行号:010506895)
账 号:11001068900052500654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月26日9时00分;开标时间:2016年1月26日9时00分。
8.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地址为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吴忠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8.3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9.公告媒介
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公示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其他说明
10.1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并确认参加投标的,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2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申请人中选后,应当按照投标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10.2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11.联系方式
11.1采购人
单位名称:盐池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光斌
联系电话:13895265868
电子信箱:yanchiwushuichuli@163.com
11.2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华远企业号A座10层
联 系 人:张楠
联系电话: 18195018105
电子信箱:546758559@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长河湾支行
账户名称: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1001068900052500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