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阳光水岸工程建设管理处宜阳县阳光水岸三期东段洛河河床平整及二、三级橡胶坝下游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宜阳县阳光水岸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委托,就宜阳县阳光水岸三期东段洛河河床平整及二、三级橡胶坝下游水毁修复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宜阳县阳光水岸三期东段洛河河床平整及二、三级橡胶坝下游水毁修复工程施工
1.2 招标编号:宜工交[2015]145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2 工程建设地点:宜阳县城东。
2.3 工程概况:施工一标:宜阳县阳光水岸三期东段洛河河床平整工程位于县城东5公里,洛河锦屏镇杨店至苗村段,河道全长2.3公里,宽430—460米,主要建设内容:对河道内的滩地平整,建设岛屿1座。
施工二标:宜阳县阳光水岸二级橡胶坝下游修复工程位于城关镇水磨头村北,主要建设内容为:该橡胶坝下游陡坡段砼修复、下河道路、海漫段等修复工程;三级橡胶坝下游修复工程位于锦屏镇河下村北,主要建设内容为:该橡胶坝下游海漫段、护岸护坡修复等工程。
2.4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预算金额:约360万元。
2.7 工 期:一标段25日历天;二标段15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3.3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4 须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项合同金额在50万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3.5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可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取一个标段。(同一投标人若中取两个标段,按标段的先后顺序,标段在前的中标,其余中标标段按照预中标排序依次向前递补。)
4. 报名信息
4.1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01月0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
4.3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业绩、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证件(4.3)要求验证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5. 招标文件获取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报名合格即可领取。
5.2 招标文件10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开标信息
6.1 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8 日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8.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宜阳县阳光水岸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洛阳市宜阳县红旗中路35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895260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与洛钢路交叉口东宸家纺城1306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9-63239777
邮箱:hnhxggf@163.com
2015年 12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