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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闹店镇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宝丰县闹店镇镇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31 18: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5年宝丰县闹店镇镇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闹店镇人民政府委托,对2015年宝丰县闹店镇镇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2015年宝丰县闹店镇镇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1.2采购编号:BFZC2015—BG--113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宝丰县,经七路为主干道,宽度12米,总长度为662米,采用混凝土路面,道路两侧铺设雨、污管网及混凝土道牙,4米人行道;纬二路、经二路、经三路、纬四路为次干道,宽6米,总长度约为2599米。道路两侧铺设雨、污管网、混凝土道牙及道路两侧绿化工程。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十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第一标段:垃圾处理卫生工程。主要包括规划区内一个垃圾中转站及三个公厕建设工程。

第二标段: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第三标段:滨河景观路污水工程。主要包括规划区内污水管道铺设及污水井砌筑建设工程。

第四标段:经七路。主要包括规划区内的道路工程建设。

第五标段:纬四路,九天河以东至平郏路。主要包括规划区内的道路工程建设。

第六标段:纬四路,九天河以西至经三路。主要包括规划区内的道路工程建设。

第七标段:经三路。主要包括规划区内的道路工程建设。

第八标段:纬二路,平郏路以西至九天河。主要包括规划区内的道路工程建设。

第九标段:纬二路,九天河以西至经二路。主要包括规划区内的道路工程建设。

第十标段:经二路,北环路至南石公路段。主要包括规划区内的道路工程建设。

第十一标段:宝丰县2015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监理。

2.3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质量修复的监理服务。

2.4质量标准:合格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6计划工期:

施工:第二标段:90日历天;其余标段:60日历天;

        监理:第十一标段:随施工工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

3.1施工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各标段要求具体如下:第一标段:投标人应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三至十标段:投标人应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本人亲笔签署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1.4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1.5投标人自2012121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经过验收的,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未验收的,由业主部门出具工程完工的证明材料);

3.1.6外地企业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进平或进宝备案介绍信(按平建【2011137号文件要求提供);

3.1.7投标人拟派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和材料员具有该类专业且有效的岗位证书;

3.1.8投标人只能投报其中一个标段;

3.2监理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2.3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4投标人自201311以来具有类似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3.3投标人20122013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起点为准);

3.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施工标段:拟派委托授权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造价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监理标段:拟派委托授权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人员: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提供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20151-12月份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网络查询页面,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及查询电话,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报名结束时,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四、报名须知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4.1报名时间:201614201618(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

.3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21日至201625(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北京时间)

注:以上资料需携带原件(原件须齐全且可查询)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复印件应按报名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本次报名需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同时到场,未按要求报名的,一概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31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31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人:宝丰县闹店镇人民政府

      人:宋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5-71355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张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52565678  13393768422

        箱:sxgcgl0375@163.com

        址:平顶山市南环路公园南门嘉荷天城032603

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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