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2015年第二批垃圾中转站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预公告
受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2015年第二批垃圾中转站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ZDF-GK2015-B39)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预告如下(具体事项以正式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完工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2015年第二批垃圾中转站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及数量:
A包组:采购2台25吨钩臂车,14个15立方米连体垃圾压缩箱。
B包组:采购5台16吨钩臂车,30个8立方米连体垃圾压缩箱。
3. A、B包组: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日内完成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交付工作。
二、A、B包组投标人资格要求
A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且必须是投标货物的生产厂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如非生产厂家的,须持有所投生产厂家的代理证明或授权书原件,以及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4. 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按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
B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且必须是投标货物的生产厂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 投标人如非生产厂家的,须持有所投生产厂家的代理证明或授权书原件,以及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4. 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按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609室
联系人:纪小姐
联系电话:0756-2213966、 2213166 传真:0756-2213166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