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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31 15: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道办事处 的委托,对 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ZC1850S/YD15G112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284511.04              

四、采购数量: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最高限价:人民币3642255.52元/年,两年共计人民币7284511.04元

5.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2年。

6.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朱村街城区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清运洒水降尘;

2)广汕公路朱村段及朱村旧街清扫保洁及北环路、联兴路洒水降尘;

3)朱村街城区周边河涌保洁清运;

4)朱村街城区公厕保洁维护;

5)项目预算内产生的其他配套服务。

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4)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资质;

5)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须在有效期内)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我公司只接受已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

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证(原件核对);

2)《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原件核对);

3)购买者身份证(原件核对);

4)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须在有效期内,原件核对)和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1月1日 至 2016年01月21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06之一、之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122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06之一、之二

十、开标时间:2016122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06之一、之二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1 月 4 日 至 2016 年 01 月 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道办事处地址:--------------
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020-82852289
传真:020-82852289邮编:--------------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06自编之一、之二房
联系人:倪雪飞联系电话:020-22644836
传真:020-62619398邮编:51063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麻瑞立联系电话:--------------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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