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市灵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贺州桂东“农商汇”项目一期主体建筑及配建商业楼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贺州市灵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贺州桂东“农商汇”项目一期主体建筑及配建商业楼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贺州桂东“农商汇”项目一期主体建筑及配建商业楼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HZZJZB2015服字26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4512500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贺州市灵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建设中路3号
联系方式:张时浩0774- 52626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欧工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鞍山西路太原街37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见附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其中拟派往本项目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承揽本的能力。3.2类似业绩要求:近年(2012年12月01日至该项目截标止)有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项目设计。类似项目系指单项合同金额达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商住楼项目设计。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79.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1月01日 15:50 至 2016年01月08日 15:5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持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近半年以来投标单位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携带以下证件材料现场报名: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拟派往本项目项目总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及近半年以来投标单位养老保险缴纳凭证、⑤拟派往本项目项目结构专业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及近半年以来投标单位养老保险缴纳凭证、⑥企业完成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所提供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须能清晰反映签订合同时限、标的内容、合同金额等与本次招标公告第3.2款载明的参考因素,所提供材料不能清晰反映的均作无效材料处理,不予报名)、⑦投标人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明的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往本项目项目总负责人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犯罪行贿记录(日期须是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以后)。以上证件均为复印件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开标会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供以上材料证件原件以供核验,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或提供不齐全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21日 15:4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1日 15:4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