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金塔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16年度电器设备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经酒泉市金塔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甘肃金诚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金塔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对“酒泉市金塔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16年度电器设备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协议供货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GSJC201512Z-786JQ
2.招标内容:电器设备采购定点协议供货单位。
一包:电视机;
二包:电冰箱;
三包:中央空调以外的空调;
四包: 饮水器包(括净水机、软水机、纯水机等);
五包:照明设备、节能灯(包括路灯、灯具设备、控制设备、电源设备、水银灯、卤素灯、金卤灯、节能灯、LED灯、冷阴极节能灯、灯泡、灯管等)。
3.采购预算金额:无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满足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2)具有企业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时间: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7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酒泉市肃州区宏兴嘉园9号楼3单元301室
方式:现场自行购买
售价:人民币200元/包,所有文件售后不退,不邮寄。
7.报名时携带的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
8.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22日14时30分——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开标时间:2016年1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金塔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招标单位:金塔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张炯光 联系电话:0937-4420824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金诚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赵欣 联系电话:0937-2633123
10.投标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及金额:
交易保证金必须于2016年1月20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前打入下方账户:
收款单位:甘肃金诚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兰州庆阳路支行
帐 号:6200 1360 0320 5150 1784
缴纳方式:供应商电汇或转支至甘肃金诚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用帐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一包:¥5000元(大写:伍仟圆整)
二包:¥5000元(大写:伍仟圆整)
三包:¥5000元(大写:伍仟圆整)
四包:¥5000元(大写:伍仟圆整)
五包:¥5000元(大写:伍仟圆整)
甘肃金诚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