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丹县2015年核桃种植苗木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南丹县2015年核桃种植苗木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丹县核桃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对南丹县2015年核桃种植苗木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南丹县2015年核桃种植苗木采购
项目编号:GXHCZC2015-G1-1245-XY
招标内容:采购核桃种植苗木云新14号71300株、大泡核桃654600株。
采购预算价:478.32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2、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赔偿能力、苗圃地址在广西、贵州省和云南省境内且无不良经营情况记录的育苗企业。3、有效的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4、有较强的核桃育苗技术力量支撑,有稳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承担技术指导及技术培训服务能力。5、核桃苗圃地址与《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地址一致。6、通过市核桃办审核,获得2015-2016年核桃苗木供苗企业合格资格资料。7、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竞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档案记录证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广西河池市金城东路17号东城国际小区3栋3单元301、302室)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售后不退(本文件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本)。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竞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提交以下材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公司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广西区内的检察机关在本公告期间出具的竞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如派委托代理人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竞标单位为代理人依法缴纳的2015年7至9月份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5)有效的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及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且必须提供原件核查。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捌千整(须足额交纳)
竞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必须从竞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6年1月 19 日 17时30分前到达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河池河中支行
银行帐号:2114810909300005766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 1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整。
六、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开标室(广西河池市金城东路17号东城国际小区3栋3单元301、302室)。
八、公告发布媒体: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222.216.4.8/(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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