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东省第二救助安置中心厂房、办公楼等物业出租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31 16: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租代理机构)受广东省第二救助安置中心(以下简称招租人)的委托,对广东省第二救助安置中心厂房、办公楼等物业出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501F78N1091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第二救助安置中心厂房、办公楼等物业出租

三、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内容

租赁年限

首年租金投标最低限价(元/年)

备注

物业出租

5

人民币549240.00 元/年

第一年租金以中标金额为准,之后每2年为一个递增周期,租金在上一周期基础上递增10%

、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1231日至2016119日17 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2栋天安创新大厦121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评标委员会共同评定确认的结果为准。以上资料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121日上午9时30分(注:当日上午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2栋天安创新大厦1218室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6121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2栋天安创新大厦1218室

十、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8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租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十一、招租人及招租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 招租人:广东省第二救助安置中心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马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7-28918588

2. 招租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2栋天安创新大厦1218室(佛山分公司)

联 系 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7-8185 1689

传真:0757-8185 1685             E-mail:yzzbfs@126.com

购买招标文件账户(此账号非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

开 户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海分行

账       号:44 5028 0104 0002 333

十二、采购信息查询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foshan.gdgpo.gov.cn佛山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fsggzy.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gdbidding.com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三、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日按《投标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回传《投标确认函》形式告知我司是否参与本次投标。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十四、依照广东省财政厅有关要求,有关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有关注册登记要求,请详阅“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登记”。

十五、招标文件公示/下载:0835-1501F78N1091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