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人民政府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落溪至格木冈段太阳能路灯改市电路灯(含安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杰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对 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人民政府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落溪至格木冈段太阳能路灯改市电路灯(含安装)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JEC2015HW085T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人民政府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落溪至格木冈段太阳能路灯改市电路灯(含安装)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0000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内容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 良口镇落溪至格木冈段太阳能路灯改市电路灯 项 1 20万元 注: ① 报价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只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价格超过项目预算资金(最高限价)的也将视为无效报价; ② 投标人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所报价格包含服务内容全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③ 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服务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4. 投标人须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 投标人须具有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6.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2月31日 至 2016年01月07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杰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900号206房自编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8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900号206房自编之一
十、开标时间:2016年1月8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900号206房自编之一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2 月 31 日 至 2016 年 01 月 0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从化区良口镇人民政府 | 地址:从化区良口镇 |
联系人:郭工 | 联系电话: 020-87851832 |
传真: 020-87851832 | 邮编:510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杰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900号206房自编之一 |
联系人:舒元喜 | 联系电话:020-85206687 |
传真:85206651 | 邮编:51026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易美良 | 联系电话:020-85206687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杰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