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GXTC-1527115
采购委托人名称: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委托人地址:拉萨市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56号外经贸大厦11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91-6866496
采购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建设项目,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招标项目相关营业范围(以营业执照等级的营业范围为准);
(3)、建筑智能化设计甲级资质、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4)如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其中服务器、存储设备需出具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 12月 31日至2016年1 月7 日上午 9 时30分至下午 18 时(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拉萨市金珠西路56号外经贸大厦11层)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50元;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1月21日上午 10:00时整
开标时间:2016年 1月21日上午 10:00时整
投标、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拉萨市金珠西路56号外经贸大厦11层)
其他说明事项: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与本项目相关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相关授权书原件。
项目联系人:杨超
联系方式:0891-6866496
传 真:0891-6866496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