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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城市照明管养中心路灯零星维修年度资格承包商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31 15: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城市照明管养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汕头市城市照明管养中心路灯零星维修年度资格承包商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资金来源、采购范围、其他要求
1、采购项目概况:选取3家施工单位作为具备实施采购人汕头市城市照明管养中心路灯零星维修年度资格的承包商。
2、资金来源:1050万元/3年(预算资金)。
3、采购范围:路灯单项维修改造工程及路灯维修附属工程(路灯维修附属工程包括:土方开挖、路面修复、管线敷设、安装接地装置、浇筑路灯基座、砌检查井、灯杆拆除整修运输、灯杆油漆等)。
4、其他要求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项目相关需求。
二、参与本次报价的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拟担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需在该企业注册;
4)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经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起止时间范围:本项目公告之日起前三年;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检察机关签署时间须在报名时间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15年12月31日起至2016年01月07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六梯2楼217室)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请带原件校对):
1)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项目经理执业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
9)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检察机关签署时间须在报名时间内);
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带U盘拷贝。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应在2016年01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不接受传真及邮递报价。
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
3、开标时间:2016年01月19日9:30开始(北京时间)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城市照明管养中心
采购人联系人:郑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790095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16689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166891
六、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5年12月31日起至2016年01月07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我司。

采购文件(请点击下载)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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