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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综合信息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31 15: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梅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梅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综合信息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GDXSD15FG12164MZ,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8日五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项目编号:GDXSD15FG12164MZ

3.项目名称:梅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综合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4.项目类型:服务类

5.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交货期

财政综合信息系统

人民币114万元

合同签订后150个工作日内完工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备注:1、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监管部门:梅州市财政局。

6.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若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交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6.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年10月-12月纳税证明复印件及2015年10月-12月社保相关材料复印件)

6.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2投标人须提供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6.3投标人若不是所投系统制造商的,必须提供本项目系统制造商授权书复印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授权书原件备查)

6.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获取(提供)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获取(提供期限)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1日-2016年1月8日,每日9:0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裕安路50号二楼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7.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7.3.2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副本复印件;

7.3.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7.3.3.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3.3.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7.4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0 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为了满足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改版需求,请参加省直单位和市级单位项目的供应商及时(最好一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http://www.gdgpo.com/)进行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入库(操作流程详见首页“办事指南”),否则本项目结果公告将无法发布,同时也会影响后续合同备案工作,感谢配合!(若供应商已完成登记,请忽略此温馨提示!)注册时要选广东门户。

9.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16年1月21日14:30~ 15:0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月21日15:00

9.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裕安路50号二楼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0.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0.1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梅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meizhou.gdgpo.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1.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2.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梅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局

联系人:温生

地址:梅州畲江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1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裕安路50号三楼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方式:0753-2390068

电邮:xinshide@126.com

传真:0753-2390068     

14.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梅州丽都路支行       

账号:7302 6020 1476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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