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北京市消防总队购置火灾现场勘查器材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消防总队 委托,对武警北京市消防总队购置火灾现场勘查器材项目(第二批)政府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1541STC50997
2. 资金来源:武警经费
3. 采购用途:自用
4. 采购内容及采购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套) | 采购预算 (万元)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简要技术要求 |
01 | 火灾现场勘查器材,包含:弹簧式炭化深度测定仪、数字式强度回弹检测仪、数码微小物证显示仪、现场微小痕迹物证记录仪、数码激光测距仪、短路磁性测试仪、数字万用表、强光手电、红外激光笔、气热切割刀、红绿激光笔、数码相机、铝合金箱、火场勘查工具 | 31 | 96.1 | 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交货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弹簧式炭化深度测定仪手持式黑色金属材质,弹簧联动,精度1mm,测量范围:不小于50mm,刚度:不小于150N/m;数字式强度回弹检测仪标称动能不小于2.207焦耳等测量范围不大于 60MP;数码微小物证显示仪显微镜头:高清晰度,不小于200倍显微镜头 1/3 " 彩色 CMOS 数字相机照片格式: JPEG;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需求。 |
注:投标人必须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项目投标。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
7)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6.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请按下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须注明“50997标书款”,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及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后将尽快用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7.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13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9:00至12:00,13:00至17: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20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于2016年1月 5日前以传真形式发给招标代理机构,并将需澄清问题电子文档发送至wangjl5@sinosteel.com。
10.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11.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商务部分15分,技术部分55分,价格部分30分;
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消防总队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赵警官 010-8221560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10008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2688251
项目联系人:王建莉、宫经娜、张静、封勋
联系方式:010-62688213、62688228、62688251
传真:010-62688250
开 户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北京中关村中心支行
账 号:3350 5603 7575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