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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31 14: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廊坊市中医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廊坊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廊坊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828-1540HXZBI03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新颜、聂帅鹏

项目联系电话:0311-8695890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廊坊市中医医院

地址:廊坊市银河大街108号

联系方式:赵玉国 0316-233504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曹新颜、聂帅鹏 0311-86958907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用途:用于改善廊坊市中医医院医疗诊断手段,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采购数量:医用核磁共振成像设备,1套。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本次采购医疗设备用于改善诊断手段,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须提供);4)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同意其在本项目投标中提供投标产品的正式唯一专项授权书;5)所投产品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6)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调查结果的告知函。投标报名时携带资料包括:a.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c.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d.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e.投标产品制造商同意其在本项目投标中提供投标产品的正式唯一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代理商提供);f.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g.检察机关开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调查结果的告知函。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二套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31日 09:00 至 2016年01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报名要求直接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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