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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备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31 08: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编号: JTZ1512-1224CY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有限空间作业所需安全设备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备器材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防爆头灯、防爆手电、手提式轴流风机、带漏电保安接线板、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带支架)、逃生绳、全身式安全带、自吸长管呼吸器、美国进口扩散式四合一检测仪、防爆对讲机;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到货

二、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消防、安防设备器材生产商或授权经销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51231日—201617日的9:0011:30时至13:0016:00时(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制造厂商唯一授权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1231201617,每日900分—1600分(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

2.发售地点: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1000/套,售后不退。

五、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1211330分。

六、 开标地点: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同时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李楠

电话:1894672229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联系人:王苹

    电话:0431-885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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