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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监狱职工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31 08: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韶关监狱的委托,对广东省韶关监狱职工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598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韶关监狱职工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约95万元

四、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人民币 万元)

采购期限

配送地点

供应期

伙房副食品

95

2年

广东省韶关监狱

自定点供货协议签订并生效后两年

说明:本项目所需货物按采购人每日实际需求量供应。

货物详细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篇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应对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不允许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6、投标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以下相关原件备查)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231日起至2016年1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详细地址: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耕进商贸城B区65-68号3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21500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耕进商贸城B区65-68号3楼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221500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耕进商贸城B区65-68号3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年1231日至2016年17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韶关监狱                  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犁市镇

联系人:万小姐                            联系电话:(0751)8934246

传真:/                                   邮编:512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耕进商贸城B区

65-68号3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1)8115118

传真:(0751)8606535                     邮编:512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1)8115118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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