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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金华监狱六监区监管室改造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30 17: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金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分散[2015]00083号)确认书批准,浙江华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金华监狱的委托,就浙江省金华监狱六监区监管室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SJH-A201513007(ZJHZCG-201500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工程造价约35万元。招标内容为浙江省金华监狱六监区监管室改造工程324011元。详细招标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投标人企业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投标截止日时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时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投标人拟驻现场的安全专职管理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华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双溪西路658号双溪小区进来左转四楼)

3.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本,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超过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条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1.企业介绍信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3.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6年1月6日14: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交至浙江华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需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出(招标代理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收据复印件进入投标文件,原件备查)。

开户名:浙江华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号:3308010120100037052

开户行:泰隆商业银行金华分行

说明:1.投标人到招标代理公司财务部门开收据时,请提供投标单位的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便招标代理公司财务部门核对。收据复印件进入投标文件,原件备查。

2.投标保证金交纳的银行凭证须注明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代理公司财务不接收投标保证金交纳,因上述原因造成保证金未交纳而影响投标情形,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月22日14:00-14: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路1698号市工商局大楼3楼开标三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月22日14:30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路1698号市工商局大楼3楼评标三室)开标。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十二、业务咨询:

招标单位:浙江省金华监狱

联 系 人:应浩        联系电话:0579-82720917

    址:金华市婺城区蒋堂镇开化

代理机构:浙江华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章晶        联系电话:0579-82131820  传真0579-82398901

    址:金华市双溪西路658号双溪小区进来左转四楼

 

                                                 浙江省金华监狱  

浙江华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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