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苍梧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桥梁改造工程、苍梧县棚户区改造狮寨镇龙江桥工程GXXMGL-ZB-(CW)2015085招标公告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苍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苍梧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桥梁改造工程、苍梧县棚户区改造狮寨镇龙江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苍梧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桥梁改造工程、苍梧县棚户区改造狮寨镇龙江桥工程
项目编号:GXXMGL-ZB-(CW)201508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74-272107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苍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龙圩龙城路
联系方式:廖小姐 139078463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龚小姐 0774-2721076
代理机构地址: 龙圩广场一路78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苍梧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桥梁改造工程、苍梧县棚户区改造狮寨镇龙江桥工程GXXMGL-ZB-(CW)2015085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梧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桥梁改造工程、苍梧县棚户区改造狮寨镇龙江桥工程已由苍发改【2014】9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招标人为苍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受 苍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及编号:苍梧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桥梁改造工程、苍梧县棚户区改造狮寨镇龙江桥工程(GXXMGL-ZB-(CW)2015085)
2、工程概况:苍梧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桥梁改造工程(内含狮寨镇、岭脚镇、旺甫镇、木双镇四镇六座桥梁改造),计划投资约140.2万元,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苍梧县棚户区改造狮寨镇龙江桥工程,计划投资约123.48万元,计划工期为150日历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3、本项目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遗通知等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先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查询,凭查询回执参加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注:①苍梧县人民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工作集中安排在每周二上午、周四上午查询。如果有特殊情况急需查询请致电0774-2693533。行贿记录查询所需表格可到邮箱下载:cwjcycx@163.com,密码:0987654321。②查询人员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注册建造师、参加开标会的委托代理人(如有时)。③委托代理人前往查询的,必须凭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两份),查询回执原件须准备一式两份,一份参加报名,一份放在投标文件正本,复印件放在投标文件副本。】
2、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2 月 30 日~2016年 1 月 6 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受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用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回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区外来桂企业另需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基本情况表》(以上均为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2份,原件核查)。
报名地点: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苍梧分公司(龙圩广场一路78号)。
3、持报名回执和以上证件原件于2015年 12 月 30 日~2016年 1 月 6 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受理)到苍梧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地址:龙圩政贤路150号;联系电话:0774—2686580)。
4、携经确认的报名回执于2015年 12 月 30 日~2016年 1 月 6 日(上班时间,逾期不受理)到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苍梧分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50 元(不提供电子版本),图纸费用另计,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6年 1 月 21 日上午9时整
开标地点: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苍梧分公司开标厅(龙圩广场一路78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广西苍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七、 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苍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廖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龙圩广场一路78号
联系电话/传真: 0774-2721076
日期:2015年 12 月 30 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3.6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30日 08:00 至 2016年01月0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龙圩广场一路78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龙圩广场一路78号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2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龙圩广场一路78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