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致远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公安局金华市公安局激光物证勘查仪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公安局委托,经金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准的招标计划(金采确20150901426号)和招标方式,就金华市公安局激光物证勘查仪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JZY2015-SB0013-ZFCG034-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工程:金华市公安局激光物证勘查仪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五、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名称 | 数量 | 总投资 |
1 | 激光物证勘查仪 | 1台 | 45万元 |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1、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
2、发售地点: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本;售后不退。
4、联系电话:0579-82411457传真:0579-82411875
九、投标截止时间:
十、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金华市双龙南街金华市工商局新大楼三楼)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开标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3楼开标室。
十二、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元。
投标人应于
户名: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市工商银行铁岭头支行
账号:1208013019200027913
十三、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十四、采购方:金华市公安局
联系人:万仕中联系电话:13867981090
地址:金华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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