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旧院区常压热水炉、病理科取材台及标本柜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典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旧院区常压热水炉、病理科取材台及标本柜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旧院区常压热水炉、病理科取材台及标本柜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ZDD-ZFCG201505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388715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广州市沿江西路151号
联系方式:邱先生,020-830624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典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020-83887155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八号之三逸雅居中堂三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序号 | 子包编号 | 子包名称 | 项目内容简述 | 采购预算 |
1 | GZDD-ZFCG2015052-1 | 旧院区常压热水炉更新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篇《用户需求书》 | 58.00 万元 |
2 | GZDD-ZFCG2015052-2 | 病理科取材台及标本柜采购 | 58.00 万元 | |
注:本次采购的货物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人可对上述任何子包进行投标,但同一子包的全部内容不允许拆分,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 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律经营;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3) 投标人须为投标货物的生产厂家或具有投标货物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经销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生产厂家证明;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经销证明)(适用于GZDD-ZFCG2015052-1);(4)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31日 09:00 至 2016年01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八号之三逸雅居中堂三楼309室售标处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报名时,投标人的授权代表人须凭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采购代理机构只对完整提交下列资料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2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八号之三逸雅居中堂三楼广州典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报名时,投标人的授权代表人须凭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采购代理机构只对完整提交下列资料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1)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法人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 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
(3)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 投标货物生产厂家证明或代理商的有效经销证明(适用于GZDD-ZFCG2015052-1);
(5)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2015年09月至2015年11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如: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参保证明等)复印件;投标人授权代表人报名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授权代表人2015年09月至2015年11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如: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参保证明等)复印件。
备注:
(1) 上述资料在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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