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凤岗分局凤岗镇环境保护规划修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威朗达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凤岗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凤岗镇环境保护规划修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凤岗镇环境保护规划修编项目
项目编号:WLD1512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9-2698992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凤岗分局
地址:东莞市凤岗镇
联系方式:邓小姐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威朗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0769-26989928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商业中心二期百安中心B座701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完成期 | 采购预算金额 |
包A | 凤岗镇环境保护规划修编 | 签定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凤岗镇环境保护规划修编,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主管部门审批批复。 | 人民币701,700.00元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取得备案登记,并提交备案登记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1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30日 09:00 至 2016年01月0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商业中心二期百安中心B座701号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东莞市南城区商业中心二期百安中心B座701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